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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览信息
观览时间
- 观览时间
- 利用时间 09:00 ~ 18:00
- 售票时间 09:00 ~ 17:00
- 闭馆日
- 每周一(若周一为公休日,则顺延至次日)
- 1月1日、春节及中秋节当天
观览费
| ※观览费暂时免费入场 | |||
|---|---|---|---|
| 观览年龄 | 区分 | 个人 | 团体(20人以上) |
| 成人(19岁以上 64岁以下) | 一般 | 1,000(韩元) | 700(韩元) |
| 龟尾市民 | 500(韩元) | 400(韩元) | |
|
青少年、军人
|
一般 | 500(韩元) | 400(韩元) |
| 龟尾市民 | 300(韩元) | 200(韩元) | |
| 其他情况(参考下方免费对象) | 免费 | ||
观览费免费对象 (须持有相关证明)
- 13岁以下婴幼儿及儿童、65岁以上人士
- 国宾·外交使节团及其随行人员
- 因执行公务而进入的人员
- 符合《国家有功者等礼遇及支援相关法律施行令》第86条第1项各款之一的人员
- 符合《独立有功者礼遇相关法律施行令》第15条的人员
- 符合《参战有功者礼遇及团体设立相关法律》第2条第2号的人员
- 符合《枯叶剂后遗症患者支援及团体设立相关法律》第8条之3各款之一的人员
- 符合《5·18民主有功者礼遇相关法律施行令》第52条第1项各款之一的人员
- 符合《特殊任务有功者礼遇及团体设立相关法律施行令》第58条的人员
- 符合《义死伤者等礼遇及支援相关法律施行令》第17条之2第1项各款之一的人员
- 根据《国军战俘遣返及待遇相关法律》第2条第5号登记的战俘及根据同条第3号来自被扣留地的战俘家属
- 根据《残疾人福利法》第32条登记的残疾人及其同行保护者1名
- 根据《国民基础生活保障法》第7条规定领取生活津贴或医疗津贴的人员
- 根据《单亲家庭支援法》规定的单亲家庭
- 根据《龟尾市人口政策支援条例》规定的多子女家庭
- 根据《龟尾市兵役名门家礼遇及支援相关条例》规定的礼遇对象
- 通过捐赠或寄托资料等对历史资料馆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
入场限制
- 无保护者陪同的6岁以下婴幼儿
- 吸烟、饮酒及喧哗等有妨碍他人利用之忧的人员
- 精神障碍者
- 经确认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
- 持有危险品或可能妨碍他人利用的物品的人员
- 此外,为保护展品或维持利用秩序,市长认为有必要限制利用的人员
观览时注意事项
- 请保持安静并遵守秩序,以免妨碍其他观览者。
- 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模式或关机。
- 历史资料馆的所有空间均严禁饮酒和吸烟。
- 禁止携带食物进入,禁止除导盲犬以外的宠物入内。
- 严禁触摸展品或进行任何可能损坏展品的行为。
- 禁止使用闪光灯、三脚架等进行拍摄,严禁商业用途拍摄。
- 如出现破坏利用秩序的行为,可采取要求退馆等必要措施。
